各位同事:
你們好!多天不見,對於我的突然離校,引來了一些討論,亦有一些同事來電問候,在此先多謝大家的關心。此外,我想借這個機會向大家說聲再見,祝大家工作愉快。近幾天我覺得難過和傷感,又沒人與我傾訴,我只好將近來發生的事情經過和我的感受寫下,以抒發我的鬱悶。 大家有時間的話也可以來電郵與我聊天。 以下是這件事的始末和我的疑問:
事緣 六月一日(星期六),早上八時多,我正乘車上班途中,X太太致電我,問我是否知道XX禮當晚有獎項出錯,我表示不清楚。X太太問我做XX表的程序,我告訴她有關程序。X太太吩咐我回校後,找電腦技術員Y先生列印得獎名單。Y先生當天放假,只有他懂得列印程式。稍後,我致電Y先生,提出X太太的要求。Y先生在電話中告訴我他知道XX禮的名單出錯,並願意協助我列印有關文件。稍後,X太太致電,吩咐我做兩份報告﹕一為製作XX表過程的報告,另一則為製作XX典禮場刊的程序報告。X太太吩咐我將這兩份報告放在她桌上,因星期日要開PP會,交代事情。星期一,X太太再沒有與我討論此事。星期一下午,當我交文件給X太太時,問及此事發展,並表示倘我有疏忽,願意負責,甚至付出獎學金五百元,並向家長道歉。當 時X 太太表示此事仍在調查當中,不便多說。直至 六月五日 ,X太太未有再為此事與我聯絡。
六月五日下午四時四十分左右,X太太傳召我進入她的辦公室,當 時Z 小姐已在辦公室。Z小姐聲稱是次XX禮場刊的錯誤影響甚大,牽 連不少 老師、校監、教職員、家長及學生,並影響學校的聲譽。兩位控訴我未有完成應盡的責任,要求我解釋為何出錯。我解釋 常有 老師遲交分數,而我只能常常提醒自己:當收到老師分紙時,要立即輸入分數,並且在派發XX表前作最後檢查,確保XX表能順利製作完成,令老師能於XX禮當天派發成績表給同學。在是次事件中,正因我作最後檢查時,發現其中一班的一個科目未有輸入分數,而能即時作出修正,並將修正的分紙交給有 關 老師核對,以致成績表最後正確無誤。事實上,我無從知道其他同事在何時會取用電腦中哪些資料,作為製作得獎名單之用。我重申我只負責打製成績表、XX場刊的手稿,及核對我打製的文字與手稿是否相同。是次XX名單出錯的原因,在於負責同事於數據未齊備時,已提取了有關的數據以製作XX名單。
經解釋後,兩位堅持是我的錯,並認為我在推卸責任,更追問我應該如何懲罰自己。我感到百辭莫辯,又為了息事寧人,表示願意賠償五百元獎學金,並親自向家長道歉。Z小姐說我身為小職員,就算向家長及家長教師會道歉,也難以令家長信服。她續說我犯了如此大的錯誤,不應只有這種懲罰,並著我繼續思考受罰方法。我表示除了被解僱外,願意接受任何懲罰。我向兩位求情,並言我有家庭負擔,雖知自己沒有犯錯,但仍請求學校網開一面。Z小姐說我以前曾經犯錯,不可原諒。現在給予我兩項選擇,一為即時被解僱,另一選擇則為自動離職。Z小姐表示倘我選擇第一個方案,我會即時失去所有僱主供款的公積金及不能得到離職信;倘我選擇自動辭職,則僱主會給予離職信及得到公職金。當時我的電話突然響起,我想接聽,但Z小姐按著我的手,禁止我接聽電話。我要求跟來電的丈夫傾談,Z小姐順勢取走我的電話,我企圖拿回電話及離開辦公室,但兩位禁止我離開,而Z小姐再次按著我的手。後來,我要求明天才答覆,但兩位拒絕,迫令我當時立即作出決定。我再要求明天繼續上班,然後再作決定,但Z小姐語氣強烈迫令我一定要即時決定接受上述其中一項方案。兩位聲言我已「大個女」,可自行決定,不用問其他人的意見。X太太聲言她很辛苦,也要向很多人交代,遲陣子要開X委會、家X會及校X會,交代有關事情。因此,兩人希望我立刻作出決定。我想兩位體型魁梧,恐有生命危險,唯有在恐懼下被迫簽署了自願離職的聲明及書面警告。接著,X太太交了雙方已簽署的文件給我,並交代說遲陣子會給予我薪金。X太太叮囑我不得跟其他媒界、其他老師及工友敘述是次會面過程,並要求我對此作出承諾。我沒有開口答應其要求,只對X太太說我非常不開心及不甘心,因我剛進入學校時,X太太為直屬上司,想不到於二十年後,X太太竟以這種方法解僱我。當 時X 太太表示自己也不想如此,實屬迫不得已,並吩咐我不要做傻事。我回答她自己有家庭、有丈夫、有家人,不會因不公平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,而做傻事的。我對Z小姐說要好好照 顧X 太太,不要讓X太太有事。期後,X太太吩咐A小姐陪我乘車及離開。X太太與我離開辦公室,看著我執拾物件離開。
我在這次事件中,感到有以下受委屈的地方﹕ (1) 製作XX典禮場刊是由一組人負責的,而我只是負責按照手稿打製場刊及核對場刊與手稿是否相同,手稿中資料的正確與否,應由該組同事負責,但最終的責任卻由我獨自承擔,實屬不合理; (2) 根據兩位所言,XX場刊的製作為一認真及嚴肅的事,而我已經盡我力量完成製作成績表、打製及核對XX場刊手稿的責任。試問如此重要的事情,怎會只由我這個他們口中的小職員負全責﹖ (3) 我覺得既然場刊已出錯,為何不一起檢討是哪個環節出錯,以便改進,現在反而只迫令我辭職,推卸所有責任,以求向其他人交代了事,令我覺得因為是有人欠缺承擔的勇氣; (4) 在簽署文件的過程中,他們禁止我與外界聯繫,甚至不能聯繫親人,令我深感恐懼、孤單及無助,這種感覺對我做成很大的傷害。 (5) 我深知這份工作對我家庭的重要,故寧願承受屈辱,誠心誠意跪地請求對方繼續給予工作機會,但她們竟叫我不要做小動作,叫我起來,最後由Z小姐拉起我。二十年的交情竟換來如此冷漠的對待,實教人心寒; (6) 當我想離開辦公室時,Z小姐拉著我,並鎖上門,當時我被兩位禁錮在這小小的空間內,手提電話又被沒收,有一種孤立無援、恐懼而絕望的感覺,相信那一刻的感覺是我一輩子也難以忘記的。我實在不能相信在宗教校園內,有人竟然會做出這一種不道德及非法的行為! (7) 她們以不給予我公積金作為威嚇,令我這個有家庭負擔的人感到極大的威嚇; (8) Z小姐表示倘我不立即辭職,便會單方面向外宣佈我的所謂錯處,直言會令我難以找到另一份工作,我深感恐懼,只有無奈的接受他們的安排; (9) 另一方面,X太太卻叮囑我不得跟其他媒界、其他老師及工友敘述是次會面過程,並要求我對此作出承諾。這樣做令我無法辯白; (10) 我在這所宗教學校工作了二十年,常在集會中聽到教徒說要以愛待人、寬恕及包容別人,要有團隊精神,但在這次經歷中,我感覺不到主愛的存在! (11) 他們未有即時給予我離職信,我深感她是想利用這封離職信威脅我,以免我向其他渠道申訴。 (12) 兩位監視我執拾私人物件,並押送我離校,令我感到有如重犯,深感被侮辱; (13) 我這樣離開,想必會惹來各同事的猜測,以為我犯上無可補救的道德上的錯誤,又或是干犯刑事罪行,令我含冤莫白,聲譽嚴重受損。 (14) 他們雖然對我無情,但我對同事有情, 他們理應給予我與共事二十年的同事好好話別的機會,現在這樣的倉促離去,對於一名剛獲得「長期服務獎」的員工而言,實在造成了心靈上無可彌補的創傷。
綜觀兩位的處事手法﹕(1)事前未有清楚向我提出指控,而我亦未能有辯白機會;(2)選擇於大部分同事都已下班的時間;(3)將我禁錮於辦公室,不准我與家人聯絡;(4)禁止我向其他人申訴,整個過程都是黑箱作業。以上種種是否有人理虧及想掩飾事實的真相,就由各位自己判斷。
各位保重! |